韩国国税厅官员提议修订《刑事诉讼法》,强化个人持有虚拟资产扣押规则
据 Digital Asset 报道,韩国国税厅官员提出立法建议,认为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以便对自托管的虚拟资产(数字资产)进行扣押。个人持有数字资产是指私钥由个人直接持有,无需委托第三方(例如交易所)保管或处置。
今年 6 月,包括国税厅调查组组长张熙元在内的四位人士在韩国犯罪学与司法研究所的《刑事政策研究》期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自托管虚拟资产扣押执行的限制与立法审查》的论文。该论文解释说,必须对转移到公共钱包或获取控制权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单独规定。该论文首先指出,当嫌疑人或所有者持有私钥等访问手段时,搜查令必须明确以下内容:待扣押数字资产的类型和数量;已验证的地址;待转移的地址;转移方式;以及转移后的存储方式。此外,由于将资产转移到由单一机构管理的钱包存在被盗等风险,该论文提出了一种转移到由法院和调查机构共同管理的联合地址的方法。